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行回函工作信息公告如下:
回函部门:总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024-31751092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
所需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询证函首页和骑缝处加盖公章或询证函专用章。
2、企业需在询证函“预留印鉴”处加盖在本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注:如为跟函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