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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以案说险丨警惕非法代理维权 努力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辽宁振兴银行

发布日期:2022-09-22 11:36:38

  • 近年来,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利用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媒体形式以“代理退保维权”“专业反催收联盟”“征信修复”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通过捏造或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向有关部门恶意投诉或举报。不仅非法获利,也严重扰乱了社会信用体系。



    一、警惕“非法代理维权”的危害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往往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咨询费”,或诱导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等,使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遭遇诈骗陷阱。同时,“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一般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银行账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被买卖等风险,甚至骗取消费者的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存在账户被盗刷或非法转账的风险。


    案例:日前济南警方破获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分子正是典型的操作“征信修复”团伙。某银行曾多次接到持卡人Z女士的征信维护要求,但进线电话却又并非来自其本人的预留手机号,且变换多种理由要求修复征信——这些信号都让银行员工警惕:疑似遭遇“非法代理投诉”。案发时,在中介的陪同下,持卡人Z女士带着3份所谓“公安局证明文件”前往银行要求消除不良征信,已有警觉心的银行员工对此处理得冷静且机敏,他们很快察觉到异样并报警。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跟进,查获了这背后的犯罪产业链。其中,犯罪嫌疑人黑中介郑某及其员工为替客户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牟取非法收入,多次从被告人胡某处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警方至胡某住处进行搜查,查获其伪造的诸如医院诊断专用章、医院住院处章、医院医疗证明专用章等事业单位印章共计38枚。经查证,胡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共计20份,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共计38枚;犯罪嫌疑人郑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共计20份。



    二、自觉远离“非法代理维权”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个教别人不讲信用的“黑灰产”团伙,也不会讲信用。“黑灰产”在非法代理投诉的过程中还可能采用多种违法手段:伺机窃取客户身份信息乃至账户信息,轻则倒卖、重则盗刷;收取客户高额服务费后办理不成后,干脆玩起“人间消失”;教唆客户采用违法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诸如教唆客户伪造公文或购买假公文等);趁客户不备截流账户资金;诱导客户转购非法理财或非法集资等。当前,从监管部分到金融机构,给予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渠道、信访渠道,层次多且通畅。消费者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不仅受到保障,也是安全和公正的。



    三、努力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金融消费者也要努力提高自身对金融产品的认知能力,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一定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详细阅读相关合同文本,谨慎签字确认。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应匹配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征信异议申请、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

    消费者切勿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金融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从而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