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兴银行关于开设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的公告

辽宁振兴银行 2021年07月12日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本行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辽宁振兴银行开设企业账户服务标准


(1)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对接,告知客户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和流程;


(2)银行根据客户基本情况及业务需求,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存在异常情形的,将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并采取面签法人或电话核实的方式,留存音频、视频材料;


(3)符合开户条件后,由企业携带开户证明文件原件至银行柜面办理正式开户手续,银行对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核实确认,符合上门开户条件的,可预约上门服务;


(4)账户开立处理。


开立账户业务资料清单:

账户性质

基本资料

 

 

基本存款账户

(1)  营业执照正本

(2)  法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件

(3)  经办人及相关人员身份证件

(4)  公司章程及受益人身份证件

(5)  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1)  营业执照正本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 法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件

(4) 经办人及相关人员身份证件

(5) 公司章程及受益人身份证件

(6) 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辽宁振兴银行开设企业账户资费标准

服务名称

项目功能

收费标准

对公账户业务

企业开立结算账户、开立验资账户

不收取

开具询证函

200元/份

资信证明

每份按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不足10元按10元收取,超过200元按200元收取

账户印鉴变更

不收取

对公印鉴挂失变更

不收取

一年以上不动账户维护费

不收取

对公补制回单

不收取

存款证明

100元/笔

贷款证明

100元/笔

账户管理费

不收取

账户信息变更

不收取

查询账户历史交易记录

不收取

企业复印资料

0.5元/张

对公补制对账单

不收取

对公账户电话银行查询

不收取

对公账户销户

不收取

结算业务申请书

不收取

进账单(硬联)

不收取

进账单(软联)

不收取

空白凭证领用单

不收取

现金缴款单

不收取

粘单

不收取

托收凭证

不收取

现金送款单

不收取

USBKEY工本费

不收取

代发工资

不收取

网银对公跨行汇款

不收取

说明:资费信息如有变更,我行将另行公示,敬请关注。


辽宁振兴银行开设企业账户办理时限标准


辽宁振兴银行开设企业账户,在开户申请资料齐全、无任何异常情形下,当天完成开户,并于开户当日启用账户付款功能。


如企业存在下列情况,我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拒绝开户:


(1)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存疑的,我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拒绝开户。


(2) 对开户用途异常、营业执照地址异常等情况的,延长开户审查时间,待上门实地调查通过后再为其办理开户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拒绝为其开户。


(3) 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我行将加强对单位开户意愿的核实。


(4)其他异常开户情形的。 


咨询与投诉电话:400-1757-999


特此公告。


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